入院办理流程
1.就诊人员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在门诊大厅收费处挂号。
2.看诊后确需住院的,医生开具电子住院通知单,凭住院通知单及相关证件(身份证、医保卡或出示医保电子凭证)至入院处办理入院登记、缴费。
3.至住院部病区护士站办理入院手续。
住院注意事项
1.您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,包括姓名、性别、年龄、身份证、地址、联系方式及报销类别等。凡冒用他人姓名就医而发生的医疗费用及纠纷等后果将自负。 2.您必须向医护人员详尽如实地提供与您健康有关的一切情况,包括本次患病的基本情况、既往病诊治经过、药物过敏史及其他有关详情。如有隐瞒病情,一切后果自负。 3.请您和家属遵守医院的规定和制度,听从医护人员的指导和安排,不要擅自翻阅病历和其他医疗记如欲了解病情可向主管医师垂询。 4.入院后请您遵守医院规定,住院期间请勿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及外宿,以免发生意外。由于您擅自离开病区、医院或者外宿而引起的任何意外情况后果将自负。 5.医护人员查房、治疗时间内请您不要离开病房。不要在病室内大声喧哗或体其他与诊疗无关且有碍医疗秩序的事情。 6.您需要进行特殊检査、特殊治疗、手术时,在医生充分告知的前提下,您应签署知情同意书。文书-经自愿签署,即具有相应法律效力,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。 7.为配合治疗,住院期间医生会根据您的病情以及您的宗教信仰、民族习惯为您合理定制饮食,您应进食医院的配餐。 8.您应遵从医生的医嘱积极配合治疗、按时出院,出院后,您应该按照医生的医嘱进行活动、休息并且保证定期复诊。 9.您应及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,如果由于医药费用不到位延误诊疗从而导致不良后果,责任自负。 10.您不能要求医护人员为您提供虚假医学文书和票据。 11.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您不得擅自到院外就诊、购药、私自请医师来我院会诊及采取其他治疗手段,否则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 12.为确保安全,严禁在病区、病室内吸烟、饮酒,严禁使用电炉、酒精炉、煤油炉、电饭煲、电暖气及其他家用电器,违者将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,由此发生的不良后果自负。 13.为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,保证医护人员执行医疗行为,病室不得反锁、拴死。14.病房为公共场所,患者个人的手提电脑、现金、证件等贵重物品请勿带入病房,如若带入请自行妥善保管,防止丢失。患者违反规定造成财产损失的,我院不承担赔偿责任。 15.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开具陪往医嘱,根据医嘱由护士告知家属陪住的必要性。 16,诸您爱护公共财物,自觉维护医院公共场所卫生、清洁,维护病房安全、安静,请您不要干扰其他患者诊疗。 17.如果您在本院被确诊为法定传染病,医院将依法律规定对您采取相应的诊疗措施,或限制您的某些人身自由,您应该积极配合。 18.诸您尊重医护人员的人格权、人身权。 19.请您不要泄露其他患者的病情和隐私。 20.严禁带宠物入病房,婴幼儿不要带入病房,以防发生院内感染。 21.我院是“无烟医院”,所有病房和内走道禁止吸烟,如确有需要请到室外制定的吸烟区进行。
出院结算流程
一、出院结算流程
1.病区通知病人家属或监护人出院;
2.患者家属或监护人在门诊一楼大厅办理出院手续;
3.患者家属或监护人持患者的身份证、社会保障卡(医保电子凭证)、预交金收据、银行卡在门诊一楼大厅出入院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。(急诊出院结算请到门诊一楼收费处办理)。
二、注意事项
1.患者住院期间,社会保障卡不予外借。
2.请先到出入院结算处办理出院结算手续,方可离院。
3.办理出院结算时,钱款票据请务必当面点清。
4.结算手续办理完毕后,请您妥善保管发票、结算单、出院记录等材料。
5.出院结算时间:周一至周五8:00—11:30,14:30—17:30;周六8:00—11:30。 |